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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變」寶特瓶,回收變身成帽子、假髮、衣服、領帶、鞋子、環保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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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台灣每年回收6萬9千噸的寶特瓶(換算成600 CC的礦泉水瓶,約是27億支),經過分類、回收、再生,會變身成帽子、假髮、衣服、領帶、環保袋!

環保署表示,用過後的寶特瓶經民眾的分類、回收,交由清潔隊或拾荒業者送至「細分類廠」,依材質分類、壓縮成塊;再送往塑膠「再生處理廠」,經解包、洗滌、脫標、篩選、破碎、浮選、脫水、粉碎,產生PET碎片;再販售至塑膠「加工廠」,可進行抽絲及紡織等再生製品的生產。於是,由寶特瓶再生的各式民生用品就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之中。

環保署蔡丁貴副署長穿戴寶特瓶再生的帽子、衣服、領帶,背著由5個寶特瓶回收再生的環保袋,在資源回收細分類廠現場解說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變身過程。蔡丁貴指出,PET(polyethylene)俗稱寶特瓶,在粉碎廠的粉碎過程通常是獨立的一條生產線,不會與其他材質有混料的情形,否則於後端抽絲或抽聚酯棉時,會發生斷線的狀況。經由寶特瓶「再生處理廠」產生的二次料碎片抽成單絲,可製作成假髮、拉鍊鋸齒;二次料碎片壓成薄片,可製作成包裝盒(蛋盒)、文具夾;二次料碎片亦可紡織成聚酯棉,變成填充棉、不織布、聚酯布料,可當作填充玩具、外套、棉被等的內裡,又可做成帽子、衣服、鞋子、環保袋等。

蔡丁貴強調,民眾只要將家中垃圾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排出,其中的資源垃圾,會經收集後送到細分類廠依容器或物品材質進行細分類,經由細分類廠進行細分類,不僅可提高資源回收物的回收價格,也有利於資源回收的推動。

環保署表示,從明(94)年1月1日起,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等十個縣市將率先執行「垃圾強制分類」,清潔隊將會派員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實施初期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即當場告知分類方式,請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副署長蔡丁貴表示,透過「垃圾強制分類」的推動,可以從源頭減量,將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大家在享受高品質生活的同時,也能保有優質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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