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桃園外海化學輪船難事件,環保署長張國龍於今(16)日下午搭乘直昇機視察事故現場,因事故船東至今未提出除污紀錄,該署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對業者加以裁罰。另依參加本次船難救災作業救難專家之評估及建議,協請交通部發布目前沉船位置週遭5公里範圍內為警戒管制區域,亦請農委會發布訊息,並請海巡署進行巡邏,禁止有關船隻進入,以策安全。
張署長表示,由現場勘查可見,油污外洩情形尚在可控制的範圍內,船貨苯無法以目測方式判斷,安全閥雖於棄船前已依程序關閉,但不排除仍有滲漏之可能性。
環保署說,此次船難事件,該署已多次召開中央災害應變會議,除討論各單位依權責應辦事項並進行追蹤外,亦每日派員於肇事地點附近安全位置進行環境監測,結果靠近船下風處總揮發有機物為10 ppb-500 ppb,平均100ppb(10-9,即十億分之一),水體採樣檢測結果為ND(偵測極限)- 17 ppb之間,接近環境背景值,另海岸線空氣採樣苯分析結果,均為ND(即儀器無法檢測到)值,目前對本島無影響。
環保署表示,已要求船東再周詳考慮修正行動計畫內容,並立即進行海域水質、空氣及陸地環境監測及油污染清除工作,該署監控工作仍將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