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為提昇稽查執法品質,針對所屬稽查車隊執行全面性之稽查採樣作業品質管理稽核,以確保稽查公權力之執行品質。
環保署表示,該署中區大隊已訂定「稽查採樣作業品保品管稽核表」,針對所屬10個稽查車隊、稽查人員及樣品收發保存與轉碼等人員之各項稽查器具、現場檢測儀器、安全防護器材、稽查紀錄文件歸檔及保密等品保品管事項進行嚴格查核,稽核頻率為每季1次。中區大隊統計資料顯示,自94年1月1日至10月20日為止,該大隊共執行4次稽查採樣品保品管之稽核作業,共稽核42車(隊)次、2982項品保品管項目,並辦理稽查用20台pH測定計及12只溫度計之委外校正作業,其精密度及準確度均符合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所規範之品保品管要求。
環保署強調,在爲民眾解決困擾的環境污染問題時,需有高品質的稽查作業作為後盾,才能使民眾對環保機關執行公權力有信心。該署中區大隊檢驗室不但是通過國家認證的檢驗單位,且內部管理亦非常嚴謹,未來仍將秉持嚴格執行稽查採樣作業品質管理的精神,精益求精,積極提昇執法品質及公信力,為環境守護工作盡心盡力,以捍衛青山綠水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