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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品查緝走私能力 環保署辦理破壞臭氧層物質辨識講習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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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7-10-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訂於今(97)年10月29日、11月26日及27日分別在高雄與基隆舉辦「2008年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辨識講習訓練課程」,共辦理3場次講習訓練,除了安排相關化學品辨識檢測操作示範外,更邀請近年來破壞臭氧層物質緝私成效卓著之海洋巡防人員分享實務查緝經驗。本次講習主要邀集關稅及海巡機關人員共同參與,以加強查緝破壞臭氧層物質氟氯碳化物(CFCs)及氟氯烴(HCFCs)等列管化學品走私作業。

CFCs及HCFCs係屬保護臭氧層國際環保公約「蒙特婁議定書」所列管之化學物質,我國依議定書規範已於85年將CFCs消費量削減為零,並對HCFCs輸入採配額管制制度。HCFCs為破壞臭氧層元兇「氟氯碳化物(CFCs)」的主要替代品,同屬於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自85年起廣泛應用於冷凍空調、隔熱發泡、電子清洗等工業製程,作為冷媒、發泡劑及清洗劑使用。由於CFCs之長期替代技術/替代品發展成熟,HCFCs也逐漸完成階段性替代任務。HCFCs消費量削減成為各國致力達成的重要使命。順應國際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之情勢,HCFCs之管制將愈來愈嚴格,預計這類物質的走私也會逐漸增加。由於不法業者矇混進口或利用漁船走私CFCs或HCFCs事件時有耳聞,為維護國家形象,避免國際貿易限制,並提升產業替代物質及技術轉換之意願,實有加強防堵走私之必要。

根據國際環境調查組織(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gency)統計,自1996年常作為冷媒用途之CFCs,流通被限制為零後,非法走私交易約占全球正常交易市場的15%。破壞臭氧層物質(ODS)黑市市場規模達數百萬美元,已嚴重威脅國際社會保護臭氧層的努力。

環保署表示,自1996年起每年均邀請財政部關稅局與行政院海洋巡防署共同舉行講習課程,透過講習訓練,強化我國相關單位查緝破壞臭氧層物質之能力,確實能嚇阻黑市貿易活動。環保署希望透過各部會機關之通力合作,有效落實國際環保公約規範,提升我國遵守國際環保公約的形象,同時也維護國內守法業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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