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永續發展推動機制評鑑宣導會」將於11月4日舉辦,宣導地方永續評鑑理念及說明評鑑作業流程。
環保署表示,地方政府在永續發展工作的推動上,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為協助地方落實永續發展政策,民國92年實施「推動地方永續發展策略規劃」,期望將永續發展由國際議題落實到在地行動。94年1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14次工作會議決議,責成行政院研考會與環保署共同辦理「評鑑地方永續發展推動機制」。
環保署指出,為期順利辦理地方永續評鑑工作,該署配合行政院研考會舉辦「地方永續發展推動機制評鑑宣導會」,宣導地方永續評鑑理念及說明評鑑作業流程,並將於11月中旬起分北(台北市、桃園縣、金門縣、宜蘭縣、花蓮縣)、中(台中市、彰化縣、嘉義市)、南(台南縣、台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屏東縣)三區辦理說明會,進行評鑑作業示範。明(95)年4月將展開13縣市永續發展現況調查與分析評鑑工作,6月完成評鑑。環保署除提供部分經費協助本計畫執行,並將派員全程參與,蒐集地方永續發展相關資料,做為明(95)年度擴大協助縣市推動地方永續發展策略規劃之依據。
環保署強調永續發展不但是國際潮流,也是當前政府的重要施政,永續發展不僅要從國際議題落實到國家政策,更要落實到地方行動。1992年第1次地球高峰會通過「21世紀議程(Agenda 21)」提出「全球思考.在地行動」,呼籲各國共同追求永續發展。2002年第2次地球高峰會,聯合國檢視各國「地方21世紀議程」執行成果,宣告永續行動時代到臨,惟有從在地的觀點,才能真正就環境、社會及經濟等層面更全面性深入思考,規劃制度面調整因應措施,以強化地方政府推動永續發展的治理能力,具體落實在地永續發展理念與願景,建構臺灣的綠色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