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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船擱淺又啟動了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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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1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砂石船「宏星輪」94年1月15日06時50分於台東金樽漁港外0.2浬(位置:東經121度20分、北緯22度58分)發生海難,船身擱淺破損,船員10員已於1月15日下午全數救起後,由於船上仍有柴油10噸、重燃油20噸、砂石1500噸,基於船上殘油與砂石對當地海域仍有污染之虞,雖然台東這兩天的海況惡劣(陣風高達九級),海上作業不易,但相關單位仍積極協調於昨日(1月17日)展開船上殘油抽除作業,並佈放攔油索,以防止油料外洩污染鄰近海域,預計1月20日可將船上殘油抽除,以解除海上油污染的風險。目前海上仍由海巡署海巡十五隊派遣二艘船艇在海上監護,東巡局八一及八二大隊於岸上戒護。

宏星輪發生船難後,台東縣環保局於1月15日上午即積極派員赴現場評估,1月15日中午左右「宏星輪」船長宣布棄船,下午船員全數救起後,台東縣環保局即積極展開海洋油污染應變的相關作業,1月16日上午並由台東縣政府劉副縣長櫂豪親自召集會議,將指揮中心設置於金樽漁港安檢所,現場由環保局陳副局長信憲擔任指揮官,指揮相關海洋污染防治作業,參與單位有:中油公司、環保局、花蓮港務局、十五海巡隊、八一岸巡大隊、八二岸巡大隊、宏星輪船公司代表等。並成立四個任務編組與分工:1、防污除污組:由台東縣環保局與海巡署負責;2、船舶監控組:由八二大隊金樽安檢站負責;3、船貨移除組:由花蓮港務局負責;4、媒體處理組:由台東縣環保局負責。雖然本次事件最大漏油風險只有30噸,在「行政院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處置措施分工上屬第一級應變層次,應由台東縣政府負責,但是環保署在1月15日上午獲得消息後,週六、週日兩天該署水保處也積極於辦公室成立監控中心,由同仁輪值與台東縣環保局保持聯繫,以提供必要之支援,今日(1月17日)更派員赴台東現場,關心全案的處理情形,並對於台東縣環保局能在第一時間有效應變,表示肯定與慰問之意。

近兩年(93~94年)環保署因為砂石船擱淺啟動的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機制就高達7件,雖然最後大多能有效遏阻重大污染的發生。但是台灣本島及台灣與外島之間砂石的海上運輸頻繁,除外在天候因素外,對於人為可控制的因素:砂石船是否超載?運輸船是否適航?都是未來防止船舶油污染海洋亟需解決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環保署將協調港務航政及港口管理機關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對於海洋環境有造成污染之船舶,確實執行禁止其航行或開航,才能有效防堵可能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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