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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南聯手環檢警 環保犯罪大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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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督察及環保犯罪查緝
111-02-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109年底宜蘭縣冬山鄉發現不肖業者非法棄置大量太空包盛裝之事業廢棄物,經啟動環檢警結盟機制,結合環保署北、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桃園地檢署、臺南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新竹縣政府環保局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與警察局第一分局等單位,長期追蹤發現幕後環保犯罪集團流竄北南等地非法棄置及掩埋廢棄物,聯手合作查獲環保犯罪集團,一網成擒移送法辦。

環保署表示109年底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於冬山鄉查獲非法棄置太空包,內為廢塑膠為主之混合廢棄物,嫌疑人坦承廢棄物從桃園市載運而來,因此該局通報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協助追查產源,經追蹤發現幕後有環保犯罪集團操控,並流竄北南等地非法棄置及掩埋廢棄物,乃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組成專案小組,運用遠端紅外線影像監控系統、通訊定位系統、車牌辨識系統、廢棄物清除車輛軌跡追蹤系統等科技工具追查,發現110年9月及10月份環保犯罪集團密集將廢棄物載運至臺南市新市區棄置,乃通報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經追查發現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也正在追查新市區廢棄物棄置案,經比對相關事證,確定是由北部此棄置集團所為,隨即南北二專案小組展開合作,掌握不法業者由北部裝載廢棄物南下後,隨即通知南部專案小組,於110年10月19日夜間由台南地檢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與警察局第一分局執行搜索行動,將正在傾倒及掩埋廢棄物之清除車輛駕駛、挖土機駕駛、小蜜蜂(現場把風引導人員)及幕後主使者蔡姓嫌犯等共9人一網成擒,後續開挖發現蔡嫌在該地11公頃的土地中,約2.7公頃已掩埋大量廢棄物,估算現場清理費用高達數億元,臺南地檢署偵訊後,認定蔡男等3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6名司機中,4人分別以 10 萬元至2萬元交保。臺南地檢署已於111年2月7日偵查終結,共起訴18名涉案人員。

桃園地檢署隨即於110年10月21日清晨發動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新竹縣政府環保局執行搜索行動,共計搜索新北市及桃園市尚○公司等3家交通運輸公司,與新北市及新竹縣方○公司、英○公司、宗○公司等3家廢棄物產源之營建廢棄物簡易分類場,一舉瓦解環保犯罪集團,並帶回公司負責人、會計人員及貨車駕駛人等共16人,經桃園地檢署偵訊後,認定賴姓負責人及林姓駕駛父子3人等共4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9名公司負責人、會計人員及貨車駕駛人坦承犯行,分別以 15 萬元至2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已於111年2月8日偵查終結,共起訴9名涉案人員及3家公司法人。

環保署表示對於環保犯罪偵查,環檢警已建立完善全國結盟機制,對於跨縣市的環保犯罪案件,都會隨時分享資訊,並在最短時間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合作打擊環保犯罪;同時呼籲各廢棄物產源之事業單位、清除業者及處理業者勿再心存僥倖,勿有為節省廢棄物清理成本而非法棄置破壞環境,非法棄置除面臨最高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外,得併科新臺幣1,500 萬元以下罰金之重罰嚴懲外,亦同時會需共同負起環境復原責任及追繳不法利得,將得不償失;另同時亦要呼籲公、私有土地管理單位應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除加強土地巡查外,出租廠房或土地也要特別注意承租者實際用途,倘發現涉有環境污染情事,可馬上利用24小時免費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 通報環保機關查處,以即時遏止非法環境污染行為,大家一起共同打擊環保犯罪、守護我們的美麗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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