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分類回收清除處理,並避免生質塑膠容器干擾傳統塑膠回收體系,環保署擬自101年3月1日起補貼生質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期透過政府公權力介入及收費補貼經濟誘因,提升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成效。
環保署表示,由於生質塑膠容器與傳統塑膠容器的外觀相似,民眾不易辨識,致部分生質塑膠容器混入傳統塑膠容器的回收處理體系,影響傳統塑膠的再生利用。該署經檢討目前廢生質塑膠物品及其容器回收處理現況、處理成效及基金收支平衡原則等因素,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修正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訂定生質塑膠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為每公斤新臺幣15.17元。
「應回收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修正草案將於預告修正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環保法規網站(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下載,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意見及建議(Email-hcliang@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