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府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的重視可溯及至1982年起執行的農地污染調查,2001年11月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成立後,亦逐步針對非法棄置場址、加油站及大型儲槽、廢棄工廠、運作中工廠、航空站等具高污染潛勢場址展開污染調查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命令污染責任人進行場址整治。環保署除了參考我國專家學者的建議執行上述場址的污染調查與整治管理,亦自2005年起透過與美國環保署的雙邊合作協定邀請美國專家來我國分享實務經驗,目前已累積了非常豐富的本土經驗,可提供亞太地區土壤及地下水保護起步較晚的國家參考。為實現馬總統「讓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成為一個受人尊敬、讓人感動的國家」的理念,該署本著「取之於國際社會,用之於國際社會」的態度,於9月30日至10月11日假臺北市福華文教會館辦理「亞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小組會員國專業人士技術訓練課程」,將我國的實務經驗與來臺的亞太地區7國14位專業人士分享,學員於訓練期間均感謝我國無私的付出並表示獲益良多。
環保署目前擔任亞太地區12國組成的「亞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小組」主席國,為了回饋國際社會,此次訓練課程共邀請來自南韓、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澳洲及紐西蘭等7國14位中央環保及農業機關的專業人士,來臺參加10天70小時的訓練。訓練課程由我國產官學界28位具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講授內容以理論為基礎,並搭配豐富的本土案例與參訪污染場址。該署相信這些學員未來遇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時,必定能從此次訓練課程的學習獲得啟發,或透過講師的協助圓滿解決,如此該署成為亞太地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匯流樞紐的願景便可逐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