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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辦理「98年環保共識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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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98-11-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永續發展室 ]

環保署為落實總統之傾聽人民聲音政見,鼓勵民眾參與環保政策,將於本(98)年11月8日上午9時辦理「環保共識會議」,討論議題為「政府應如何結合社會、教育、民間團體的力量,推動心靈環保及災後重建」,會議地點為法鼓大學籌備處6樓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77號,中山堂斜對面)。

環保署表示,「環保共識會議」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傾聽人民聲音推動實施計畫」辦理,「98年環保共識會議」,將以連續4個週日:11月8日、15日、22日及29日,分4場次舉行,共識結論將於第4週下午達成。

環保共識會議成員共25人,其產生過程包括登報3日徵求報名參加,另依照我國縣市人口比例,隨機寄發1300份邀請報名函,邀請超過20歲且不具環保專業背景人士報名參加。本次共識會議之指導委員經開會討論,依據報名者之職業、性別、年齡及居住地等,從324位報名者中篩選出25位作為會議成員。會議成員經4個週日與專家學者深入諮詢及相互討論後,達成共識並做成結論,共識結論將於11月29日下午由共識會議全體人員對外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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