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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液沼渣集運車輛生力軍 臺南作伙幫忙糞尿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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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10-04-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109年補助臺南市政府購置沼液沼渣集運輸車輛,以方便畜牧業者及農民施灌厭氧發酵後之畜牧糞尿作為農田肥分,並克服欠缺沼液沼渣運輸及施灌車輛、作物施肥作業時程難以配合等問題,今天將2台沼液沼渣集運輸車輛交給臺南市政府正式啟用,投入沼液沼渣施灌車隊行列。

環保署自105年起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截至110年3月份,全國已有1,263場畜牧場取得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同意、163場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及492場符合放流水標準回收澆灌植物等,每年施灌水量約達760萬公噸。另自107年起環保署亦補助地方政府購置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農地貯存桶,提供畜牧業及農民沼液沼渣載運服務,畜牧業、農民或民間團體等可申請購買施灌車輛、農地貯存桶,自行載運及盛裝沼液沼渣施灌農地,依作物需肥情形自行操作使用,截至110年3月份,共補助目前全國包含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嘉義縣、臺南市、桃園市、高雄市、臺中市及彰化縣等42輛集運車輛、18輛施灌車輛或機具及103個貯存桶。。

為鼓勵更多畜牧業者加入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行列,環保署爭取多項優惠補助與服務到家的措施,包括:協助農民檢測沼液沼渣成分及土壤與地下水品質、媒合施灌農地並申請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計畫,加以推動;補助畜牧糞尿大場代小場或集中處理,並補助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農地貯存桶,請有意願的畜牧場及農民把握機會趕快洽地方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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