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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林園廠火災空污事件環保署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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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7-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任秘書室 ]

(本報訊)中油林園廠六月三十日清晨發生火災,為恐造成空氣污染事件,環保署及高雄縣環保局迅速派員至現場處理,已於當(三十)日十二時完全撲滅。而為防範該廠化學物質洩漏,環保署並立即於現場周界架設紅外線遙測監測儀器,監測該廠周界空氣中的化學污染物,持續至本(七月一日)日上午七時止未發現空氣中有異常化學物質,附近居民亦未有重大污染受害事件發生。

本次中油公司林園廠於六月三十日清晨五時發生大火原因,主要為其混合二甲苯的地面輸送幫浦軸鬆離,致二甲苯洩漏引起火災,因二甲苯為易燃液體,使其完全燃燒為減少空氣中異味的最好處理方法,故持續將現場存留的二甲苯燃燒完全,至當(三十)日十二時止始完全滅火。

環保署督察大隊及高雄縣環保局於事發後即赴現場勘查,據現場稽查人員表示,除燃燒現場二甲苯儲槽及其輸送管路有明顯異味外,巡視廠周界皆未發現有相同氣味。而為防範該廠可能化學物質外洩,當日下午環保署空保處洪處長趕赴現場督導,並由工研院於該廠周界架設紅外線遙測儀器,環保署環境檢驗所亦派員至現場對該廠可能逸散化學物質進行監測,持續至七月一日上午七時止並未發現該廠周界附近空氣中有異常化學物質存在。

高雄縣環保局人員表示有關該廠火災產生濃煙部份,該局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告發中油公司林園廠排放明顯粒狀物於空氣中。據中油公司附近可能受污染的林園鄉五福村住戶居民表示,約有十位民眾因本次火災身體不使適就醫,症狀皆為頭暈及口渴,高雄縣余縣長及該鄉溪州、五福、中芸、北芸等村長皆陸續至廠關切,該廠已承諾民眾若有因本次火災就醫者,該廠願負擔醫療費用。

環保署表示;本次火災事件中央與地方環保單位迅速處理得宜,致未釀成重大污染事件,目前中油公司林園廠周界空氣已無異常化學有害物質,籲請附近民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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