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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油場防溢堤 環署呼籲業者儘速設置 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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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8-05-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在水污染緊急應變通報案件中,油污染事件就佔了四成以上,發生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工廠的貯油設施年久失修或人為疏失產生洩漏所造成。若工廠有設置防溢堤,則若貯油槽產生洩漏,可將漏油圈存於防溢堤內,避免外洩而污染環境。為了防範油污染事件發生,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及第99條規定,業者必須在97年7月1日以前,依規定完成貯油場防溢堤的設置。

環保署說明,近幾年曾發生多起油污染事件,不但污染了水體,也對當地環境造成不小的衝擊。該署和地方環保局雖積極向業者宣導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設置貯油場防溢堤,並督促業者必須在規定期限以前設妥,否則若被查獲違反規定,將依法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但仍有業者未遵守法規。以苗栗縣為例,苗栗縣境內列管的事業計有120家,統計至98年3月31日止,計有92家已完成防溢堤設置,但仍有28家(逾兩成)的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該署針對未依規定設置的事業,仍將持續與地方環保局加強稽查管制。

環保署呼籲所有尚未依規定設置防溢堤的業者應儘速完成,防範污染於未然,希望大家一起共同為維護我們家園的環境來努力。環保署也籲請民眾若發現有油污染事件,可充分利用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立即舉發,環保單位會儘速派員前往處理,以避免污染擴大而影響當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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