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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環境保護績效頒獎表揚績優機關邁向環保新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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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秘室]

環保署為表揚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並感謝地方政府所做出的努力,特於6月9日假嘉義縣人力發展所舉辦「111年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頒獎典禮」,由張子敬署長頒發各項獎項給予表現優異的縣市政府,以感謝各地方夥伴與中央政府攜手保護家園,共同努力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同時,頒獎典禮旨在表揚地方環保同仁的付出和執行成果,並期望各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努力維護生活環境品質,確保健康永續的家園。

環保署表示,本次頒發111年度10個績效考核獎項,包括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教育、空品維護與噪音管制績效、水質保護及土壤整治、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淨零綠生活、環境測定及綜合業務、垃圾處理及環境管理、資源循環,以及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總成績等項目。每個獎項所代表的環保工作各有不同,因此獲獎的地方政府皆為整個年度積極推動各項環保工作,並結合當地的特色實施創新的環保措施,成果皆相當亮眼,值得讚揚(各獎項請參見附件)。

環保署強調,環境保護工作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共同努力,積極執行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總統於5月24日公布環境部組織法,環保署將改制為環境部,將對未來環境保護賦予更高的使命,並須持續匯聚地方政府的支持實現守護環境願景,期望能以更多元創新、更全面和創新的方式,向民眾進行環境保護宣導,並廣泛與深入地和各界交流與合作,共同守護臺灣生活環境,確保國人生活品質,達到永續資源利用。

111年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

相關獎項內容說明

項次

獎項名稱

內容

1

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教育考核

111 年度環境影響評估與環境教育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臺中市、宜蘭縣、新竹縣、臺東縣、新竹市及金門縣。

各縣市結合地方環境特色、環境資源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深耕在地網絡,輔導場域發展強化場域與在地交流合作關係,擴大環境行動支持續力及影響力,培訓志工及社區推動多元體驗、戶外學習等環境教育活動有顯著成效,適時將環境保護知識傳遞給民眾,培養民眾環境知能進而產生行動力。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落實環境影響評估法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

同時積極依法定任務建立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核機制,落實環評監督執行及後續行政處分,有效督促開發單位善盡責執行環評承諾之責任,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值得肯定。

2

空氣品質維護與噪音管制

績效考核

111 年度空氣品質維護與噪音管制績效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新北市、臺南市、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及花蓮縣。

優等獎:桃園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基隆市及嘉義市。

在中央和地方合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年至112年),111年全國細懸浮微粒平均濃度已降至12.4微克/立方公尺,並已連續第三年達到法規標準15微克/立方公尺以下,空氣品質的改善顯著成效,值得肯定。

3

水質保護及土壤整治考核

111 年度水質保護及土壤整治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屏東縣、基隆市及新竹市。

優等獎:臺北市、臺南市、宜蘭縣、新竹縣、臺東縣及花蓮縣。

為推進環境區域治理,落實環境管理策略,首度「水質保護」及「土壤整治」兩項績效考核進行各縣市級別、施政能量、產業規模、河川流域特性及縣市創新作為等多元條件整合。不僅體現共同推動水質環境保護與土地永續利用的理念,為河川水流域與土地資源的永續發展開創新篇章。

全國河川水環境品質今年已大幅改善,嚴重污染河段長度從民國90年的13.2%,下降至今年僅2.6%;在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方面,全國污染場址數量截至民國111年已改善完成8,556處,完成率達94%,值得肯定。

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考核

111 年度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花蓮縣及新竹市。

優等獎:臺中市、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及金門縣。

各縣市政府持續推動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措施及強化資源分類回收、強化宣導溝通、落實稽查輔導工作、暢通再利用管道,協力建構循環型生產及生活方式,提高廢棄資源回收與再利用,邁向全循環零廢棄願景,值得肯定。

5

推動因應氣候

變遷行動考核

111 年度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新北市、臺中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及金門縣。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各縣市政府對氣候變遷衝擊提出完整因應措施,包括提交第二期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推動事業溫室氣體盤查及建構低碳永續家園之相關事宜,並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及配合中央能源政策,以綠色能源、綠色運輸、循環經濟及永續生活等主軸推動各項溫室氣體減量行動,包含推動太陽能光電系統、智能電網、綠色運輸及落實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建立社區低碳永續發展培力及打造低碳島等,以各項創新作為,達到2050年淨零目標,值得肯定。

6

淨零綠生活考核

111 年度淨零綠生活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嘉義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臺北市、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臺東縣、新竹市及金門縣。

111年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及一般民眾綠色消費合計金額達1,182億元,較110年成長超過8%。另推動綠色餐廳、環保標章旅館及環保旅店達832家;參與綠色旅遊之人次達8,800人;推廣響應綠色辦公之機關與民間企業達5,520家;推廣產品碳足跡標籤,共辦理109場教育宣傳活動、73則媒體露出、輔導9家業者取得產品碳足跡標籤、完成213件次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標示情形市場查核。

此豐碩的成果,有賴地方政府的努力及配合,共同落實綠色採購與實踐綠色消費理念,促進綠色經濟發展,並讓全民享有健康安全的綠生活環境,值得肯定。 

7

環境測定及綜合業務考核

111 年度環境測定及綜合業務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苗栗縣、雲林縣及嘉義市。

各獲獎縣市皆戮力精進環境檢驗技術並運用環境監測、感測及遙測資訊,讓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維護空氣品質監測站網與空污感測器數據品質,藉由大數據分析結果輔助地方環境改善。此外更在檢測作業上簡化分析流程、降低藥品消耗和污染,讓資源永續。同時透過環保專案成果報告查詢系統,將委辦計畫的辦理成果公開供大眾查詢,實現資訊透明化,使大眾能理解及掌握施政成果,值得肯定。

8

垃圾處理及環境管理考核

111 年度垃圾處理及環境管理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彰化縣、花蓮縣及金門縣。

優等獎:臺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臺東縣及新竹市。

為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創造環境衛生品質,與政府攜手共同推動「垃圾自主處理」、「清潔隊員職安衛與照護」、「環境執法成效」、「環境衛生」、「優質公廁」等垃圾處理及環境管理工作,逐步提升環境品質,值得肯定。

9

資源循環考核

111 年度資源循環考核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新北市、臺中市、宜蘭縣、彰化縣、臺東縣及基隆市。

各獲獎縣市除在辦理產業廢棄物去化及強化事業廢棄物管理作為有顯著成效外,同時努力執行推廣資源循環環境教育、產業循環鏈結及循環採購推廣工作,有效輔導產業有機及無機資源循環再利用,亦完善資源循環模式與網絡,中央與地方攜手共同建立資源永續循環的生產與消費模式,實現資源循環零廢棄的願景,值得肯定。

10

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總成績

111 年度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總成績之績優縣市:

特優獎:臺北巿、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嘉義縣及屏東縣。

優等獎:臺中市、彰化縣、花蓮縣、新竹市及金門縣。

各縣市政府績效考核項目均表現良好,方能使總成績脫穎而出而獲得佳績。希望透過地方政府環保績效考核,增進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夥伴關係,促使地方政府更加積極地推動環境永續的各項政策和計畫,並使其瞭解各自的環境現狀和問題,從而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改進,讓國人有更舒適健康的生活環境,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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