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公告高強度照明燈管回收清除處理費率

:::
廢棄物管理
97-06-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近年來國人的環保意識不斷提昇,資源回收觀念已成為民眾生活習慣,使廢棄照明光源回收量呈現逐年穩定成長。高強度照明燈管(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簡稱HID燈)因為其發光效率高,已普遍用在公園、路燈、屋外照明及一般商店及較新款的汽車使用,並公告於今(97)年7月1日起開始回收。環保署於97年6月27日公告訂定HID燈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內容詳載於該署網頁(http://www.epa.gov.tw/epalaw)。

環保署指出,目前已公告的應回收廢照明光源中,例如:直管、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及近年來因節能趨勢而愈受歡迎的HID燈,有愈來愈多的趨勢,且因為上述的螢光燈具,都含有螢光粉及微量的有害重金屬汞,廢棄後必需有妥善的處理,避免有害重金屬流布於環境中,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

環保署表示,由於HID燈的回收處理技術較繁複,回收清除處理成本比直管日光燈來得高,為配合在本(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HID燈回收,公告HID燈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向責任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以經濟誘因,建立穩定暢通的回收處理體系,提昇廢照明光源回收效能及有害物質回收比例,保護民眾健康及生活環境。

環保署強調,為維護生活環境,請民眾、機關團體及公司行號勿隨意棄置廢照明光源,可透過各類回收管道包括:各鄉、鎮、市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販賣照明光源商家或環保機關核可的回收機構等。相關回收資訊,亦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為民眾健康、資源回收及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