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94)年1月1日起,台中市等十縣市將率先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為加強宣導,台中市政府於93年12月18日(星期六)舉辦「舊愛變新歡,生活減廢、點石成金」活動,環保署長張祖恩特地南下台中與市長胡志強共同出席宣導活動,倆人現場不但穿著「回收旗幟」作成的背心,現身說法呼籲民眾配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並頒發獎狀「資源前線,拯救地球-網頁設計比賽」給六個得獎隊伍。
台中市環保局為配合環保署宣導「垃圾強制分類」,本(12)月18日(星期六)於東興公園盛大舉行「舊愛變新歡,生活減廢、點石成金」宣導活動,活動現場以廢光碟等資源物做大型環保耶誕樹和環保裝飾品,也將不同回收物之環保飾品裝飾在環保耶誕樹上,象徵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
現場並展示以舊衣、競選旗幟、廢光碟片、廢鋁箔包、廚餘、廢油、再生傢俱等多種資源再生而成的點石成金作品;另提供資源回收彈珠台、廢光碟塗鴉、廚餘堆肥DIY、電腦環保遊戲等環保教學讓民眾邊學邊玩,而民眾若攜帶廢乾電池、廢光碟片或要報廢的行動電話,還可以兌換精美小禮物、折價卷及抽獎券等。
環保署署長張祖恩指出,台中市是全國第一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縣市,自88年7月1日就率先全面實施,其資源回收率也由88年度的8.86%,至今(93)年的1至10月提昇為24.46%。且該市自91年7月1日,更率先推動廚餘強制回收工作,至今(93)年9月,廚餘回收率已達11.52%,在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工作方面,成果卓越。
張祖恩表示,「垃圾放在正確的位置就是資源」。民眾在排出垃圾時,應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排出,透過「垃圾強制分類」的推動,不僅可以從源頭減量,將資源回收再利用,並期達到「全分類、零廢棄」的優質生活。
環保署表示,94年1月1日起開始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稽查人員將會抽樣檢查民眾排出之垃圾,如果發現有未分類情形,實施初期先以宣導及勸導方式為主,即當場告知分類方式,請民眾當場分類或請民眾帶回再分類。原則上94年1~3月為勸導期,94年4月起正式開罰;如有違反,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
「垃圾強制分類」第一階段實施的地方政府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宜蘭縣等十個縣市。95年1月1日起,全國各縣市將全面實施。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