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經今(25)日提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66次會議討論後,決議退回開發單位。
本案提於委員會時,由交通部進行政策說明,列席的環保團體、花蓮縣議會及相關關心團體也分別陳述意見。對於各界贊成或反對興建蘇花高之意見,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環評委員會的職責是審查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影響,至於政策的妥適性,並非環評委員會審查範圍。本案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後,決議如下:本案與行政院原核定之蘇花高興建計畫內容變動甚大,涉政策之重大變動,是否符合「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及「臺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評估說明書」尚待釐清,且歷次相關環評審查意見亦未具體補充、修正,本案退回開發單位。
環保署表示,依結論,蘇花高環評變更案須待開發單位釐清政策疑義及完成相關資料補充,並重新編寫書件後依程序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