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到,適值環保署推動「國家清潔週」,家家戶戶年終大掃除,您家委託的病媒防治業合格嗎?環保署提醒您,合格的病媒防治業有環保單位核發的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有經過專業除蟲訓練的技術人員,這些您都可以從環保署網站上查到(www.epa.gov.tw;環境衛生及用藥項下,查詢「環境用藥許可證照網路查詢系統」),或是要求業者出示這些證照文件影本。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民眾雇用的病媒防治業用藥安全及技術可靠,環保署要求病媒防治業營業前要向各地環保局申請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技術人員要受過病媒防治業專業訓練,且使用的病媒防治用藥要經環保署核准的環境用藥等。病媒防治業於施作前,應將施作計畫書,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及施藥人員姓名、施用之藥劑名稱、濃度及使用量、施作時間、施作方法、預防中毒及解毒方法、施作時及施作後之應注意事項等送達客戶並充分告知客戶,經客戶同意後,始可按計畫書內容施作,不得有強行施作或假借政府名義的行為。
環保署表示,病媒防治業每年元月底前要申報前一年施作及用藥紀錄,藉此追蹤全國的用藥情形,確保用藥安全維護民眾健康。環保署也提醒病媒防治業,年終再忙也要記得於元月底前向環保署提報前一(93)年的病媒防治用藥紀錄。尚未提報的業者儘速提報,以免受罰。以往每年仍有不少業者因未提報或逾期提報而被當地環保局處罰須繳交罰款。環保署說,截至發稿為止,應申報的610家病媒防治業中,僅有347家已完成提報,其中苗栗、澎湖、金門等縣申報率是0%。環保署提醒業者,即使是整年都無施作病媒防治,或去年年底才剛拿到許可執照,都要記得申報,申報時記得以掛號郵寄,期限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