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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揚105年度地方政府環保績效考核優等縣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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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6-03-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環保署表揚105年度地方政府環保績效整體考核獲得優等的縣巿,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彰化縣、嘉義縣、花蓮縣及新竹市等11個地方環保局獲評為優等,整體環保工作績效表現優異,值得肯定。

環保署指出,獲獎的11個縣市除了推動環保工作有顯著成效外,並能依據其地方環境特性,研提具有特色或創新作為,包括:臺北市積極推廣生態防蚊觀念,並全國首創移動式回收兌換悠遊卡加值;新北市以創新思維成立「新北市政府海洋防衛隊」,提升海域礁石覆網和垃圾清除成效;桃園市推動柴油車輛保檢合一、二行程烏賊車檢舉熱點執行不透光率攔檢等多項創新作法,並全國首次公告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重金屬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臺中市柳川污染整治及環境改善成效讓民眾很有感,值得作為典範;臺南市推動「亮麗晴空計畫」,透過跨局處合作從源頭減少空氣污染,並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創新與精進管理作為;高雄市推動掩埋場活化,具體規劃掩埋場的垃圾處理因應對策,並建立供全民監督的環境影響評估開發案評估報告書資料庫;新竹縣整合查核事業的空氣污染、毒化物及廢棄物等產出資料,有效追繳空氣污染防制費;彰化縣加速完成轄內高污染潛勢農地調查,配合環檢警聯合稽查及設立總量管制區,預防轄內農地再有污染;嘉義縣推動營建工程裸露地覆蓋稻草席,減少露天燃燒,並統籌管理各鄉鎮市標售養豬廚餘;花蓮縣訂定「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並對民眾公害陳情資料管理良好;新竹市推動無煙囪工業,打造觀光海岸線,有效維護海洋環境潔淨。

環保署表示,該署與地方政府是夥伴關係,彼此共同執行環境保護事務,希望透過地方政府環保績效考核,鼓舞激勵環保機關同仁士氣,並攜手共同提升整體環保施政績效,提供國人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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