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國際油價高漲,為減緩高油價對民眾生活的衝擊,行政院於97年1月21日核定實施「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目標5年內油氣雙燃料車總數增為15萬輛,加氣站增為150站。
環保署表示,公務車優先採購及改裝為該計畫實施策略之一,為落實節能及環保,推動各級政府機關以身作則採購及改裝為油氣(LPG)雙燃料公務車,該計畫訂定公務車採購及改裝原則如下:1.各機關採購公務車,如現有油氣(LPG)雙燃料車車種符合使用需求者,應採購油氣(LPG)雙燃料車。2.各機關現有公務車車齡5年內,且屬已取得合法改裝認證之車型者,應改裝為使用電腦控制多點噴射套件之油氣(LPG)雙燃料車。為推動該計畫,行政院主計處並函知各機關新購及改裝所需經費,97年各機關於相關經費下自行調整或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並調整98年度中央各機關公務車輛購置種類及預算編列標準,供各機關遵循辦理。各機關已依據前述規定,陸續推動中。
環保署說,為推動公務車優先使用油氣雙燃料車,該署除函請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機關,將公務車優先採購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之外,並將租賃公務車一併納入推動。該署亦以身作則陸續完成19輛公務車改裝。另為利公務車採購及改裝,該署推動已完成油氣雙燃料車採購及改裝納入共同供應契約,函知各級政府機關多加利用。
環保署說,該署於97年7月18日函請各機關填報公務車購買或改裝使用油氣雙燃料車之成果,截至97年10月底止,經統計各機關公務車採購或改裝為油氣(LPG)雙燃料車共64輛。惟為了解近期之推動情形,該署另洽改裝廠及車商獲知,公務車新購或改裝油氣(LPG)雙燃料的數量已持續增加,該署將持續調查統計,使國人了解政府部門推動的成果。
環保署表示,公務車推動時所面臨的問題,包括:共同供應契約中公務車採購油氣(LPG)雙燃料車車種有限,其次,公務車車齡超過5年者即不適宜改裝,而且可改裝的車型亦有限。此外,且多數車廠對改裝車不負責原保固事項,以及加氣站未普及使加氣不便等因素,都影響公務部門對公務車改裝使用的意願。因此,該署已成立跨部會聯合推動小組,推動多項工作,包括:優先於無加氣站之縣市設站、推動將加氣納入共同供應契約,使公務車加氣便利及積極推動車廠與改裝廠合作,進行新車改裝並聯合保固等措施,以提供公務車採購或改裝更多選擇及更佳保障。
環保署強調,公務車採購或改裝為油氣(LPG)雙燃料車,除可節能減碳作環保外,更可宣示政府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之信心與決心。該署將聯合相關部會,持續創造便利之使用環境,及擴大使用層面,多方努力共同來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