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示行政院支持環保署「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的立場,游院長於今(十四)日至新光三越站前店視察實施情形,身兼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游院長表示,限用塑膠袋政策雖然造成民眾購物時的不便,但是每個人只要忍受一點不便,就可以為後代子孫留下淨土,可說是一本萬利的投資。
游院長指出,陳總統宣示今年是永續元年,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則是永續元年一開始最具體的措施,不但每年可減少二萬噸購物用塑膠袋的使用量,且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的支持度高達八成。
游院長今天在經濟部長林義夫、環保署長郝龍斌及勞委會主委陳菊等人的陪同下,視察新光三越站前店的地下小吃街、超級市場、速食店等第二階段限制使用對象,現場皆未提供厚度小於○‧○六公釐以下的購物用塑膠袋,也未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而是採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游院長在購買巧克力時,也以身作則拿出環保袋使用。
環保署署長郝龍斌並向游院長說明,環保署在規劃整套政策之前,已經充分考慮對於產業衝擊以及勞工就業機會,因此,環保署將與勞委會共同積極輔導相關失業勞工就業,務必讓政策順利執行,此部份總計可輔導八千四百名失業勞工就業。另外,為協助相關業者進行轉業、升級,減少財務資金之負擔,環保署將補貼塑膠業者所需負擔之一部分利息,可貸金額總計約達二十五億元。
為了鼓勵店家配合,環保署也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提撥新台幣一千萬元補助餐飲業購置重複清洗餐具或委託餐具清洗業清洗的費用,每一店家最多補助四萬元;以及補助一千家有店面餐飲業每家一萬元,以鼓勵店家提供五元(含)以上優惠折扣予自備餐具的消費者等,環保署也一再強調,「重複使用永遠是對環境最友善的行為」。
第二階段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的勸導期至二月十五日結束,二月十六日起各地方環保局及執行機關將開始稽查,針對第一次違規之限制使用對象,將給一次改善機會,並於十五天至三十天內複查,第二次違規將予以告發並開立處分書,處六萬元之罰鍰。
配合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上路,民眾可以自行攜帶環保購物袋、或自行攜帶裝提之袋子或籃子(如菜籃)購物;賣場部分則可以促銷或優惠方式鼓勵民眾自備環保購物袋購物,或利用其他材質之替代物品(如紙箱、紙袋),若民眾確實需要購物用塑膠袋,則店家可有償提供厚度大於○‧○六公釐之購物用塑膠袋。
環保署相信,推動塑膠袋和免洗餐具限用政策會改變民眾的生活習慣,從「用過就丟」,回到過去的「愛物、惜物」。所以說,這是一場生活革命,是可以完全的改變台灣民眾對環保的態度。環保署呼籲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及民眾能共同配合本項政策的推動,共同為台灣的環境盡一分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