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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環境教育申報作業即將於105年1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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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105-01-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環保署呼籲,今年的環境教育申報作業即將於105年1月31日截止,逾期申報的單位將處最高新臺幣(下同)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接受8小時的環境講習。本次申報截止時間雖適逢周日,環保署亦照常收件,請各應申報單位儘速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Default.aspx)完成申報作業。

環境教育法自100年6月5日施行,根據第19條第1項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財團法人,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應每年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全國約7,200個應申報單位,365萬人應遵守前述規定。

應申報單位如未依規定於105年1月3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將受該法第24條處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由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

截至105年1月27日止,環境教育申報作業完成率已達95%,尚有部分單位未完成申報。環保署在此呼籲,請未申報單位儘速完成,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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