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配合財團法人法條文於108年2月1施行,相關子法已陸續研擬完成,其中「環境保護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已研擬完成,同時預告草案以使受規範之財團法人及民眾,對於財團法人之設立、規範內容及程序等有所瞭解與遵行。
環保署表示,本次辦法訂定重點如下:
一、辦法之訂定依據,即財團法人法之授權依據。
二、環境保護財團法人之定義及申請設立時之財產額度。
三、財團法人投資項目規範及辦理獎助之金額限制。
四、符合一定條件之財團法人,其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程序規範。
五、電子傳輸方式及流程。
六、公法人捐助之財團法人,其推薦董監事方式及比率計算。
本次辦法草案預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環保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oaout.epa.gov.tw/law/index.aspx)查詢參閱,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