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公布108年環境用藥查核成果 呼籲網路廣告「藥」有照

:::
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9-06-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環保署化學局為保障消費者選用合法安全有效的環境用藥,每年訂定「環境用藥查核計畫」函請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執行。108年環保機關查核環境用藥廣告、標示、偽藥及抽驗有效成分含量共計3萬7,247件,合格率99%。其中,環境用藥廣告9,409件,違法網路廣告152件(如附件1),處分金額共新臺幣469萬元整,違法樣態大多數是民眾無照在電商通路平臺廣告販售日本進口的防蚊掛片。標示查核2萬7,379件,不合格計290件;抽驗137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均合格。查獲未經查驗登記偽造環境用藥32件,其中10件經檢驗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化學物質「滅蟻樂」(如附件2);上述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化學局提醒,網路廣告「藥」有照,只有合法環境用藥業者才能廣告合法環境用藥,除了環境用藥產品須有環保署核准的「環署衛製字第○○○○號」、「環署衛輸字第○○○○號」或「環衛藥防蟲字第○○○號」等字號以外,廣告者亦須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環藥販賣字第○-○○號」。民眾無照於電商平臺廣告販賣國外進口的防蚊掛片,將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為避免民眾不諳規定而觸法受罰,環保署化學局將持續與網路電商平臺合作,加強法規宣導及網站巡檢,共同為消費者安全用藥把關。

環保署化學局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只要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及其來源,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如欲瞭解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至「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站」(https://topic.epa.gov.tw/evsu/mp-8.html)瀏覽。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環境清潔作得好,環境害蟲無處躲,環境用藥就能少。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