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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單位張法眼 營建機具無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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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6-10-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營建工地大型的施工機具整日運轉,常有營建業者為節省成本而使用非法或劣質油品,致排放黑煙或其他有害健康物質,污染環境空氣品質,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自今年5月份起,即針對營建工程工地內施工機具加強稽查,對其使用的油料進行採樣化驗,以杜絕營建工地機具排放黑煙情形。

據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今年5月起針對南部地區公共工程及中、大型營建工程之施工機具進行油品抽測,至9月份已稽查營建工地91場次,採取油品123件,其中不合格者有8件,均依法予以告發處分。

該大隊表示,為了維護南部地區空氣品質,該大隊將持續加強營建工程稽查,除進行污染防制設施稽查外,將增加營建施工機具用油之抽驗,如查獲使用含硫量超過限值之施工機具用油者,依法可處營建業主新台幣5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工商廠、場,則處新台幣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罰責不輕,請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南部地區每年十月份起因受到東北季風因素影響,空氣品質經常會劣化,希望營建業者均能使用合法油品,並妥善保養機具,減少排放黑煙或其他有害健康物質,共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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