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1)年10月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查獲臺中市清水區遭不肖業者將有害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灌注於土壤案件,經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由陳祥薇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並偕同環保署及桃園市、臺中市、苗栗縣環保局等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擴大查辦後,溯源查獲桃園市某從事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收受工廠廢酸洗液後,未經再利用製程即進行非法棄置的環保犯罪案件,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於今(112)年3月31日偵結,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起訴負責人及違法行為人共11人,同時後續需負起土壤污染整治等環境復原責任,另初估不法利得高達新臺幣8,335萬餘元。
環保署表示,該公司主要是收受工廠產出廢酸洗液的再利用機構,為節省成本而未依規定於再利用過程添加化學原料反應,並委託不肖貨運公司直接將未經過再利用程序之廢酸洗液(強酸),以槽車載運到桃園市新屋區農地、苗栗縣三灣鄉私有露營區、臺中市清水區農地、大里區殯葬用地及彰化縣大城鄉公墓等地非法棄置,棄置地點橫跨四個縣市區域。同時製作不實原物料使用量、產品出貨月報表、出貨發票、偽造產品過磅單及印章,妄想瞞天過海,逃避環保機關人員的查核。但透過由臺中地方檢察署在檢警環調合作平臺下所組成的專案小組,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在推動區域治理方針下結合相關縣市環保局,大家齊心協力、共同合作,溯源釐清廢酸洗液來源及相關犯罪網絡、手法,掌握關鍵犯罪證據,迅速終止不肖業者殘害國土及污染環境的不法惡劣行徑。
環保署表示專案小組歷經近半年抽絲剝繭,比對相關金錢流、大數據資料及逐一進行棄置地點開挖、檢測廢棄物及土壤成分的查證工作,始破解不肖業者的犯罪手法,包括將強酸廢酸洗液挖洞傾倒、直接漫流地面,或以竹林、露營場地掩護,或棄置於人煙稀少的公墓用地。同時開挖相關棄置地點,進行採樣檢測確認污染影響範圍及鞏固違法事證,讓不肖業者蓄意殘害國土的不法惡行無可抵賴外,並已由相關棄置地點縣市環保局評估土壤污染情形及採取緊急應變處置措施、避免污染擴大。另外值得特別一提的是在查證其中一處非法棄置地點過程中,環保署稽查同仁沿著苗栗縣三灣鄉中港溪下游河床,不畏河床地形險峻、岩石尖銳,往上游徒步溯溪3公里始查獲非法棄置地點,這種鍥而不捨的精神,也讓不肖業者的不法行為一一現蹤。
環保署特別感謝臺中地方檢察署及本案專案小組檢警環調財相關機關及成員,跨機關共同協力,充分展現環境區域治理的運作機制與成效,環保署並將持續透過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平臺及秉持區域治理方針,將環保犯罪業者繩之以法,共同維護環境品質。同時環保署再度呼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應將收受之廢棄物妥善再利用處理,達到有效資源循環再利用的目標。不要心存僥倖,未依規定再利用及任意棄置污染環境,一經查獲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依廢棄物清理法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負起廢棄物清理及土壤污染整治等環境復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