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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清查彰化非法銅鑄造業 首波5家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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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 ]

為督促銅鑄造業者加強各項污染防制工作,防杜集塵灰遭任意棄置及空氣污染情事,環保署已針對彰化縣境內百餘家銅鑄造業者進行全面清查,首波已完成43家之清查作業,稽查結果發現有5家業者因廢棄物清理未符合規定遭告發處分,1家業者並因違法情節重大,負責人涉行政刑罰最高可能遭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環保署表示,稽查已達預期目標,並將持續進行稽查管制工作。

環保署說,彰化縣境列管有152家熔銅鑄造業者,大多屬中小型企業,首波針對37家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及6家位於伸港鄉、線西鄉之業者展開稽查,其稽查重點包括: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粉塵粒狀污染物逸散情形、集塵灰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理是否符合規範等,經稽查結果有26家業者已停工、歇業或轉行改業,而仍繼續運作中者僅餘17家,其中有5家業者於稽查時因其貯存、清理集塵灰事業廢棄物未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遭告發處分,且有1家業者因自知違法運作造成污染嚴重,廠內員工見稽查人員到廠查核時竟各自落荒而逃,然經聯合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及員林鎮地方員警協助追查後,已將負責人約談到案,全案已函送地檢署偵辦,對該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節重大部分,最高可能遭處1年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環保署特別呼籲事業單位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受更嚴厲的處分。

環保署表示,熔銅鑄造業者產生之集塵灰大都含有銅、鋅、鉛、鎳等重金屬成分,且鉛之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每公升超過5毫克即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倘業者未妥善處理或任意棄置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環保署強調嗣後稽查將持續進行,請業者善盡企業責任,妥善操作污染防制設施,並應誠實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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