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鹿港鎮公所為解決該鎮垃圾處理問題,於民國76年 啟用位在該鎮頂厝里土地(面積約1.2公頃)闢建之垃圾掩埋場,至80年封閉迄今已逾16年,該掩埋垃圾量約為4萬立方米。為進行場區擋土牆改善,增加景觀綠美化及生態教育之功能,以發揮土地再利用,鹿港鎮公所於93年6月向行政院環保署爭取補助經費,該署於93年度核定補助該掩埋場復育改善工程,鎮公所隨即進行規劃設計工作,於95年1月28日開始動工,主要項目為擋土牆改善、涼亭、步道、瞭望台、環保教室及植栽綠美化工程等,在95年12月21日完工驗收。
目前該場復育再利用後,涼亭、步道、瞭望台可供民眾休憩活動及學校戶外教學,尤其設置於環場步道終點處之瞭望台,可以遠望鹿港鎮田園風景,景緻盎然,令人心曠神怡,至於木造環保教室將來可以與地方社區結合,作為簡報、會議場地,定期公布各種環保活動訊息及環保小常識,舉辦廚餘回收、資源回收教育宣導活動、回收再利用之工藝品展示,提供民眾休憩、學習的場所。環保教室旁設置有太陽能發電系統,輔助供應廚餘處理機、教室及辦公室用電,為場區另一特色。
環保署表示,為扭轉民眾對垃圾場長期以來之不良印象,樹立土地資源永續有效利用,及垃圾場僅為土地使用中一段短暫過程之觀念,當垃圾場封閉復育後呈現穩定不再沉陷,而沼氣產生量已極少,不再有消防安全及坍塌風險,此時因地制宜朝地盡其用,抱持樂觀其成之看法。植栽綠美化工程中種植灌木及草花,來點綴環場步道,強化綠色環保,使得垃圾場舊址成為當地民眾樂於親近的「好厝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