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資源回收基金收支情形,維持產業競爭的公平性,並促使公告指定應登記、申報、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業者依法誠實申報繳費,今(九十一)年九月底止,環保署已執行了超過八百家以上列管責任業者的營業量查核作業,為更進一步提昇稽查短漏申報繳費的成效,八月起針對涉及短漏申報繳費情形嚴重的業者,全面展開強力駐廠查核作業。
環保署說,這一波的查核行動結合了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環境督察總隊、環保警察隊及專業會計師針對受查業者相關會計帳務、生產平衡計算、原物料投入產出、庫存盤點及能源耗用等進行營業量相關查核作業,同時配合廠區進行空氣、廢水、廢棄物及土壤等各項污染查核作業,查核人員並執行長時間的駐廠查核作業,以進一步查核各受查業者生產流程、實際產能及銷售情形與申報營業量之間的合理性,避免不法業者提供不實之帳籍憑證受查,對於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到目前為止,環保署已駐廠查核八十七家列管業者,其中包括容器業者八十家,物品業者七家,查核範圍擴及全省各區域,並發現部分業者涉嫌短漏申報營業量,逃避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此次查核行動成果經初步統計,已確認短漏申報營業量業者計四十四家,應補繳納的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新台幣一億四千六百萬元以上;另尚待最後核算確認者計二十三家,估計尚待確認的應補繳金額約可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總計本階段查獲短漏申報金額應可達新台幣一億七千餘萬元以上。
環保署表示,將加速辦理違法業者的告發處分作業,並發函違法業者限期催繳應補繳金額,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並處以應繳納費用一倍至三倍的罰鍰;另對於違法情節重大的業者,不排除處以停工停業的處分,以展現環保署鏟除不法業者的決心;另該署同時表示,駐廠查核行動已列為例行性的營業量查核作業,並呼籲業者應依法誠實辦理營業量申報、回收清除處理費繳費以及回收標誌標示等相關作業,勿心存僥倖違法規避,以免遭受法令處分,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