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近年來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並促進容器商品環保化設計,環保署預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並將於101年7月1日起生效。環保署表示,為提升廢容器回收處理效益,維持資源回收基金穩定運作,檢討廢容器合理的回收清除處理費,該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載於該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或建議。
環保署表示,本次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草案,除通盤檢討各容器材質之回收清除處理成本、稽徵成本、再利用價值、對環境之影響、基金財務狀況等費率影響因素,進行調整。為促使容器商品朝向環保化設計,本次修正特別對PET容器之「瓶身使用收縮標籤膜且採易撕線設計」或「瓶身使用非自黏性環貼標籤設計」等易脫標設計者,提供優惠費率,俾以經濟誘因方式,為環境再盡一份努力。此外,生質塑膠材質回收、清除、處理之運作機制,已納入容器回收基金管理範疇,故整併增列該項材質費率。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