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及嘉義縣環保局,97年7月31日於嘉義縣水上鄉牛稠埔段查獲一處窪地遭廢棄物清除公司非法掩埋廢棄物案。8月20日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環保警察隊及環保署相關人員持搜索票針對該清除機構徐姓負責人之住所、公司、及戶籍地展開同步搜索行動,並於8月21日由嘉義地檢署侯檢察官坐鎮指揮開挖水上鄉牛稠埔段廢棄物掩埋現場,挖出黑色惡臭污泥及廢塑膠等廢棄物。
環保署追查上述清除公司清除之廢棄物流向時,發現該公司黃姓負責人位於台南縣後壁鄉嘉民村偏僻農場內,農場四週圍著烤漆鋼板並架設監視器,並有大卡車進出。8月20日在地檢署侯檢察官指揮下,由環保署、環保警察隊、台南縣環保局及嘉義縣環保局會同當地派出所及村長進入搜索,除查獲甚多相關涉案事證外,現場並發現大量尚未掩埋之不明污泥,已掩埋部分粗估面積約1至2千平方公尺,現場有大型卡車及挖土機各一部,顯然又是一處非法廢棄物處理地點。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立即督促台南縣環保局針對不明污泥進行採樣及送驗分析,以研判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8月21日在嘉義地檢署侯檢察官帶領指揮下,針對水上鄉牛稠埔段掩埋廢棄物處進行開挖作業,現場掩埋廢棄物面積約2100平方公尺,掩埋深度約1.8公尺,估算所掩埋之廢棄物量約3700立方公尺,掩埋物多為黑色惡臭污泥及廢塑膠等廢棄物。為釐清所掩埋廢棄物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嘉義縣環保局已現場採樣並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協助分析檢驗。
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這又是一起合法掩護非法的環保犯罪模式,該清除業者先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取得低窪農地回填廢磚瓦農地改良許可後,將廢棄物以清除車輛運送至農地改良許可之農田掩埋,假借以達成農地改良為目的,同時再賺取廢棄物非法處理費用。該清除公司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並涉及第46條刑責規定,俟蒐證完成後移送地檢署偵辦。環保署及環保警察隊將再持續追查廢棄物的來源及流向。
環保署呼籲,若民眾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情事,請立即向該署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來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