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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打擊環境犯罪案件 稽查再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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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大隊中區隊 ]

為防患不明事業廢棄物棄置於磚窯廠,環保署鎖定五十一家已停工或可能停業之磚窯廠分階段進行查處,經稽查後業已有初步成果,總計稽查五十七廠次,查獲五件違反環保法令告發案件,採樣一件,經檢驗結果判定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計畫執行迄今已達成預期管理目標。

  由於去年底中部地區曾發生廢棄磚窯廠遭棄置八百餘桶不明事業廢棄物之重大環保犯罪案件,所幸經該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督導地方環保局即時處理得宜,幸未發生環境污染情事,今年初該大隊為防杜類似案件再度發生,特別研訂執行「中部地區磚窯廠事業別污染源專案稽查計畫」

 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黃輝源大隊長表示,稽查並不是以告發處分為目的,而是防患未然,所以當初篩選稽查對象即以位處較偏遠地區、已報請停工或可能停業之磚窯廠為主要管制稽查對象,而經分階段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稽查及監控巡查後,中部地區五十一家磚窯廠內僅發現有五件違反環保法令規定告發案件,且多屬輕微違規事項,亦未再發現有遭棄置廢棄物情形,已達成當初研提該計畫之預防性稽查管制目標。

  黃輝源同時指出,本項稽查工作將持續進行,並再次呼籲民眾,保護我們的地球環境人人有責,不可心存僥倖貪圖一時利益,收受、貯存或棄置來路不明廢棄物,都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也希望全民一起共同打擊不法的污染犯罪行為,為後世子孫留下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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