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自明(95)年1月1日於全國實施,環保署林達雄副署長於今(26)日下午與新任台北副縣長陳威仁共同出席台北縣垃圾強制分類起跑記者會,向民眾高呼:垃圾強制分類的年代來囉!表達出中央與地方積極推動強制分類的決心。
環保署表示,台北縣、金門縣及嘉義縣都在今(26)日由縣市首(副)長及環保署各級長官代表聯袂出席起跑及誓師大會。環保署指出,台北縣的活動一開場由慈濟志工表演環保劇場,該作品獲得今(94)年環保創意競賽佳作獎,主要是傳達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的重要,並由台北縣環保局陳長裕局長示範如何將垃圾分3類,希望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徹底分類的好習慣。
金門縣由環保署陳聯平技監及縣長李炷烽、環保長楊水森於今(26)日上午一起出席全縣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工作誓師大會。環保署指出,金門在戰地政務期間,對環境相當重視,素有「整潔金門」美譽,縣府成立環保局後,也致力於環境清潔、綠美化工作的推動,加上軍民齊心努力,使得金門不但長保整潔,更博得海上公園的美名,相信在全面落實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後,能為地區的衛生、環保、生態創造更美好的發展利基。
為宣導即將於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之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嘉義縣今(26)日上午由環保署何舜琴處長及縣長陳明文、環保局長林榮和及嘉義縣18個鄉鎮市公所代表共同出席嘉義縣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誓師大會,並帶領宣傳車於縣治區域及周邊道路沿街宣導,一方面提醒民眾需配合95年開始實施之新政策,另一方面也展示縣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對於執行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之決心。
環保署表示,所謂「垃圾強制分類」就是要求民眾把垃圾交給清潔隊同仁或將垃圾投入垃圾車前,要先區分為「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大類。第2階段實施縣市從明(95)年1月1日起開始勸導,從4月1日起,如不聽勸導仍執意要將未分類的垃圾排出的民眾,就會被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的罰鍰,至於社區、機關、學校如將未分類垃圾投入子車或交給清除人員時,社區管理委員會、機關、學校也會受罰。
環保署強調,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達到「全分類、零廢棄」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