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離島自然生態環境,改善當地居民生活品質,自91年起環保署運用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辦理各項環保建設工作,推動廢棄物減量、回收再利用、改善當地環境衛生、加強離島長期性的環境監測、縮短離島發展之數位落差、提昇環境檢驗能力與行政效率,經環保署與地方政府多年努力,執行成效良好,並促進離島朝永續發展方向邁進。
環保署表示,由於離島自然與社會條件與本島殊異,再加上地處偏遠及財政困難,因此藉由離島建設基金的挹注,大幅改善了當地環境品質,例如全面更新垃圾清運機具、補助當地垃圾處理設施營運的費用,大幅提昇垃圾妥善處理率,以金門縣為例,89年底原本僅有70﹪的垃圾妥善處理率,至94年底已大幅提昇至99.7﹪,成效卓著。
由於離島面積狹小,垃圾最終處置場址找尋不易,推動廢棄物減量及回收再利用刻不容緩,目前全國資源回收率為22.42﹪,屏東縣琉球鄉運用離島建設基金增加人力及相關設備,資源回收率已達30﹪,超過全國的平均值;剩餘未能回收的垃圾,則轉運至本島屏東崁頂焚化廠處理,在此過程中,有效控制避免發生二次污染,徹底解決困擾當地多年的垃圾處理問題。
各離島亦充分運用該基金整頓當地髒亂點、清除病媒滋生源及辦理淨灘活動,歷年來「清淨家園、漂亮台灣」全國環境清潔競賽中,金門縣、連江縣及澎湖縣均獲得優等,在鄉鎮競賽方面,屏東縣琉球鄉、台東縣綠島鄉及金門縣烈嶼鄉更獲得特優的殊榮,足為本島其他鄉鎮表率。
為了提昇行政效率,澎湖縣運用離島建設基金,興建辦公廳舍,改善辦公環境,建構電子化公文資訊系統,設立環境檢驗室,縮短離島發展之數位落差,並提昇行政效率,歷年來環保署考評各縣市環保局執行成效時,澎湖縣均能獲得甲等的優異成績。
環保署強調每一年度離島建設基金運用於環保建設相關的工作,僅有3﹪的經費,雖然比例不高,但在該署與各離島縣市環保局的共同努力之下,獲得良好的施政成果,確立了離島地區朝向永續發展良好的基礎,未來仍將持續朝此方向努力,永保當地美麗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