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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檢測紛爭 環保署同意樣品得分送3家檢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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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測
103-04-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檢所 ]

國人對於檢驗數據品質的要求日益重視,當我們的環境產生變化時,雖可透過採樣檢測而得知,但檢測結果可能因採樣地點、時間、或檢測過程的不同,而產生不一致的結果,為解決民眾由此產生之質疑,環保署同意當環保機關在進行環境污染調查時,可選擇3家檢測公司以公開的方式同步執行採樣、比對檢測及結果計算,所得到的檢測結果除能執行環境法規外,亦能消彌檢測代表性之爭議。

環保署表示,過去環保團體或被稽察的工廠業者對於環保機關執行檢測時,認為僅由1家檢測公司執行檢測,且以單一數據判定是否具合法性?其說服力亦嫌薄弱。如今環保機關可依4月14日發布的樣品分樣流程執行檢測,經由同時採3件樣品各交由3家檢測公司執行檢測,其檢測結果相對於僅檢測1件樣品,比較具有公信力,也較能被接受,可解決長期以來的檢測紛爭問題,也符合各界的期待。例如,針對某地區土壤中污染物濃度是否超過標準之爭議,如經分樣後檢測結果均為超標或未超標,對於關切的各方都能信服。

環保署說明,樣品分送3家檢驗室檢驗並未違反或修改現行的法規制度,只是利用統計學理論增加檢測數據的可信度,一般依公告的採樣與檢測方法執行分樣檢測,如以土壤重金屬為例,可由原來15%的誤差降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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