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計畫於97年下半年起,辦理「台灣公廁整潔品質提升計畫」,對公廁進行評鑑與分級管理,藉由推動本計畫以提升公廁管理單位細心照顧所有的公廁,也建立國民如廁的新文化。
環保署表示,本項計畫97年下半年將以縣市政府所屬公廁、觀光風景區及其沿線道路、休憩場所之公廁作為優先重點評鑑及分級對象,98年全面列管所有公廁、檢查及分級。公廁評鑑分級依第一次檢查成績實施特優級、優等級、普通級及加強級等四級制之分級制度。第一次檢查成績95分以上為特優級、86-94分為優等級、76-85分為普通級,至於75分以下則為加強級。各公廁分級後,將在各公廁張貼評定分級之標章,主管機關並依分級實施不同頻率的檢查,對於加強級更將採取較高頻率之檢查,以確實提昇公廁之文化水準。
環保署表示,計畫之推動係由縣市提出並建立轄區內公廁改善執行計畫,由縣市長協調鄉、鎮、市長進行宣導及執行,藉由縣市、鄉鎮及公廁管理機關發起推動公廁整潔維護運動並清掃公廁,以宣示維護公廁整潔之決心。該署並已於97年7月11日邀集各縣市環保局人員進行講習,未來縣市環保局將提供各公廁管理單位公廁整潔維護及檢查評比作業手冊,並對各公廁管理單位及相關人員辦理公廁管理講習,將縣市轄區內公廁全面列管檢查,對公廁進行評鑑與分級,藉以提升公廁清潔維護水準。
環保署特別提出,藉建立公廁整潔維護體系及檢查改善機制,使每一公廁內都有專人負責維護,除管理單位負責檢查評比外,並推動鄉鎮市區內之村里及志、義工單位協助檢查評比,透過使用者與各公廁清潔、督導、管理單位交互評比方式,使公廁之清潔維護工作更加落實。
環保署表示,未來鄉鎮村里間之環境衛生清理維護亦將將比照辦理,對於村里間之公廁及有公廁之公私場所、觀光景點停車場、店家攤販街、垃圾集中場、路邊垃圾箱位置、空地、空屋、容易遭棄置垃圾地點、民眾遛狗地點、公園(含鄰里、河濱公園)、住宅區內之小型資源回收商、路邊花圃等,並按行進路線順序予以編號並製成巡檢路線,進行日常環境衛生清理維護工作,並推動鄉鎮區內村里之志、義工單位協助檢查評比,檢查評比結果將上網公佈,透過民眾及各單位交互評比方式,使日常環境衛生清理維護工作更加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