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為更有效掌控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該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業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修正部分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的產出及清理流向的方式,並將於本(九十三)年九月六日起實施。本次修正重點在於規範清除者自產源清運廢棄物至處理者,由現行十日內縮短運程為四十八小時,產源並應於清運後八十四小時內上網確認清除者申報內容是否屬實,並於出廠後三十五日內追查處理者是否確實妥善處理廢棄物。
另該署為充分掌握產源行業別、製程、廢棄物物理形態、化學性質、有害特性及處理方法,特於本年度修正新版廢棄物代碼。配合九月六日起實施的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及清理流向方式修正,業者需於事業廢棄物聯單申報前完成新版廢棄物代碼的設定。
為配合公告之修正,該署已備妥申報操作指引光碟及相關資訊彙編等資料,提供業者作為申報的參考。並於上(八)月間辦理六十四場全國說明會;如業者對相關規定仍有疑問,亦可洽詢0800-059777免付費專線客服中心、所屬地方環保局或以電子郵件(iwcc@sun.epa.gov.tw)方式詢問。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九月六日新公告實施後,業者對於新措施及新系統相關疑義釋示需求激增,為提升服務品質,該署亦將自即日起至十月五日止,擴大服務人力及0800專線與延長服務時間,配合專線擴充,服務人員提升至三十名,平日諮詢服務時間延長兩小時至夜間八點,例假日週六日服務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中秋佳節除外),以確保事業申報順暢,惟該署仍希望事業密切注意該署網站公布之最新消息,及早因應準備,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
該署目前申報網站每日平均皆有一萬家以上之事業上網即時申報其廢棄物清運三聯單,除每月聯單數量平均高達八十餘萬筆以上外,已成為電子化政府政策推動下,即時掌握事業廢棄物清理資訊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