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2月27日公告屏東縣佳冬鄉川流加油站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成為全國第24處整治場址,亦為第14處加油站整治場址。
依據屏東縣政府環保局調查數據,該場址土壤及地下水苯最高濃度分別為為25.6毫克/公斤(管制標準為5毫克/公斤)及10.4毫克/公升(管制標準分別為0.05毫克/公升),為污染主要項目。川流加油站於78年設置,並曾於88年7月更換管線,研判該站係因老舊輸油管線破裂,造成油品洩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環保署說明苯存在於土壤或地下水等環境介質時,可能透過食入、吸入或皮膚接觸等不同暴露途徑,對人體造成影響,並對中樞神經及造血系統形成傷害,且已證實其致癌毒性相當高。屏東縣政府已命川流加油站積極進行各項污染改善事宜,並持續監測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以維護居民之健康。
環保署強調川流加油站整治場址之土地,後續將由地政機關辦理土地禁止處分登記,亦即不得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以避免善意第三人買受受污染之土地,或因取得不良擔保品而遭受損失。另外,川流加油站倘不依規定提出整治計畫時,屏東縣政府得以違反土污法第16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未補正或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以督促川流加油站儘速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