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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廳內用飲食禁用免洗餐具2學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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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9-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為降低使用一次即丟棄物品之使用量,並逐步改變民眾「用後即丟」之拋棄性消費習慣,特公告學校餐廳內用飲食禁用免洗餐具政策自95年9月1日起實施,意即凡是在餐廳內用飲食,校方不可以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筷子、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此項新政策執行首週(9月1日至8日),各級環保單位已至各級學校餐廳等場所進行稽查,共620家,稽查結果發現絕大多數的學校餐廳皆已符合規定,僅有2所私立學校違規,已開立警告單,並限期15日內改善,如期限屆滿在第2次稽查及其後仍發現違規者,則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據環保署統計,各級環保單位針對978家附有餐廳的各級學校,共稽查620家(稽查比例達63.39%),稽查結果發現絕大多數(99.7%)的學校餐廳皆已符合規定,將內用餐具改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包含筷子、湯匙等也都改用不銹鋼或美耐皿材質,顯示各級公、私立學校皆能配合政策,共同落實垃圾減量。

在稽查620家學校之餐廳中,僅有2家餐廳違規提供免洗餐具,遭開立警告單,分別為台南市私立長榮女中(內用飲食使用免洗餐盒及免洗杯)、高雄市私立三信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內用飲食使用免洗杯),執行機關將於改善期限屆滿後再查看改善情形。而公立學校部分之稽查結果良好,均無違規情事。

環保署表示,自該署推動使用可重複清洗餐具四年來,餐具清洗服務產業已逐漸發展,目前總計全國餐具清洗服務業約有30多家,從早期的只提供清洗設備販售或租賃,到現在的「離場清洗」,已提供多元化的服務。所謂「離場清洗」是指餐具清洗業者將餐廳使用後的餐具回收至清洗工廠清洗,經消毒後包裝再提供乾淨餐具給餐廳使用,針對部分場地較小無法設置餐具清洗設備的餐廳,提供餐具清洗的另一種選擇,有關餐具清洗服務業者清單與聯絡方式及相關法規可至專屬網站(網址:http://211.20.123.92/9511/)查詢。

環保署呼籲各級公、私立學校之餐廳,應確實遵守免洗餐具限制使用之規定,各縣市環保局每個月會以至少稽查轄內列管對象數量的15%加強稽查,衛生署亦配合本政策進行餐飲衛生稽查工作,以確保在餐飲衛生無虞之情況下,達到廢棄物源頭減量的目的。

民眾若發現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餐廳內用飲食有違規提供免洗餐具者,可向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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