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8時30分南亞塑膠有限公司嘉義廠發生油管漏油爆炸引發大火污染,環保署表示,嘉義縣環保局進行廠區周界檢測異味污染物達229(法規標準為50),因本案屬重大空氣污染事件,該局引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處分,並依第61條規定勒令停工,處以最高罰鍰100萬元從嚴處罰。除了嘉義縣環保局設置監測車監控周界空氣品質之外,環保署亦已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監控鄰近的新港、嘉義、朴子等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數據,並協助環保局作好污染期間的空氣品質監測工作。
環保署表示,該署毒災應變諮詢中心於上午11時56分接獲嘉義縣環保局提出支援請求後,環保署毒災應變隊立即於12時34分抵達現場,並啟動監測及採樣,於事故現場下風200公尺處以傅立葉紅外線光譜儀(FTIR)偵測值為ND(低於偵測極限)。應變隊後另依現場指揮官指示進駐竹崎榮民醫院及水上柳林國小執行定點空氣品質監測作業並每小時回報測值,應變人員於該兩駐點以FTIR持續進行偵測,截至本(4)日上午9時所測數值皆為ND,嘉義縣環保局人員仍持續監測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工安事件民眾要注意避開黑煙之直接接觸,而黑煙所及以外地區,據嘉義縣環保局當日回報9點30分設置於南亞嘉義二廠附近的空氣品質監測車,1小時粒狀污染物監測結果85 ug/m3,雖較往常30 ug/m3偏高,但未高於空氣品質標準日平均值125 ug/m3。另依該署設置於新港、嘉義、朴子等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結果,於上午9時監測到空氣品質污染物數據明顯升高,其中新港測站二氧化硫及一氧化氮濃度,從平常的4 ppb及2 ppb左右,上升至10 ppb及16 ppb,持續約1小時左右,其後空氣品質監測狀況均趨於平緩。目前新港站二氧化硫及一氧化氮監測數據已逐漸降低,環保署將持續協助當地環保單位觀察南亞廠附近測站監測資料變化情形,掌握污染物對周遭環境的影響。
環保署表示,針對民眾關心有關黑雨部分,嘉義縣環保局已針對民眾反映的水上鄉及中埔鄉進行雨水採樣,水質檢測項目包括色度、懸浮微粒、生物需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
)及8種重金屬(包括銅、鋅、鎳、鎘、鉻、鉛、鐵及錳)等項目之分析,分析結果依項目不同約在1至7天內完成,將作為後續污染空氣品質管理及處分依據。
環保署表示,本次事件嘉義縣政府及環保局處置迅速確實,立即監控空氣品質,並陸續進行朴子溪水質監控及飲用水水質採樣等工作,值得肯定,環保署除提供嘉義縣政府協助外,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本案情形,並密切追蹤嘉義縣環保局督促南亞塑膠有限公司確實於復工前做好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3條規定,檢具試車計畫,向嘉義縣環保局申請試車,經核准後,始得進行試車;並於試車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報經嘉義縣環保局評鑑合格後,始得恢復操作或復工(業)。南亞塑膠有限公司應善盡企業保護環境責任,作好工廠管理,以維護民眾生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