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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呼籲民眾儘量購買環保標章無汞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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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有關報載含汞量過高之電池影響消費者權益,因汞除對於人體健康有影響外,其對於環境的危害也相當大。其實環保署有鑑於汞對於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危害,除已規劃採取與國際相同的管制方式,分階段限制製造、輸入及販賣含汞乾電池。同時,環保署亦對環境較為友善之產品,如無汞之乾電池發行環保標章,以多鼓勵民眾使用。環保標章制度係由廠商自願性申請,經由嚴謹之驗證作業後,符合規格之環保產品進行發證及標章使用權。目前無汞電池之規格標準規定申請之產品不得含鎘(檢出值為10ppm以下)、汞(水銀) (檢出值為0.25ppm以下)及其他重大危害環境之物質。且產品須符合一般電池功能。例如符合該項規格標章之華聯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有八項產品係自民國88年即獲得環保標章,目前平均月銷售量約數萬打,產品分別為錳乾電池及鹼錳電池。

環保署為加強乾電池抽檢,於去(93)年底至今年初期間,總計取樣68組乾電池,送交合格檢驗機構依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檢測外,依據現行「乾電池差別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及重金屬含量檢驗作業要點」之規定,乾電池重金屬含量之基準值分別為汞:5.0ppm(即0.00005%)、鎘:250ppm(即0.025%)、鉛:4,000ppm(即0.4%),經檢驗結果汞、鎘、鉛任一重金屬含量若大於基準值之1.2倍,則認定該乾電池重金屬含量超過基準值,應徵收4倍的回收清除處理費;但未大於基準值之1.2倍者,依規定通知業者再送樣檢驗,再檢驗之結果若仍大於基準值,仍依4倍費率徵收,以減少含汞乾電池的使用量。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為了加強乾電池的回收工作,自88年11月1日起已公告全面回收,包括用完即丟的一次電池及可重覆使用之二次電池。同時,為了讓民眾有便利的回收管道,環保署除了公告要求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藥粧店及通信器材行等乾電池販賣業者,應設置回收設施並執行回收工作外,並在去(93)年持續透過學校及身心障礙者社福團體,加強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與92年相較,93年乾電池回收量同期比較已大幅提升34%;此外,為了暢通後續的處理管道,環保署目前也正著手研訂廢乾電池處理機構相關設施規範,並積極輔導處理業者在國內設置廢乾電池處理廠,藉以提升回收成效。

環保署表示,減少汞的用量是國際趨勢,環保署針對含汞電池將採取管制措施,而政策實施前將會邀集經濟部及製造、輸入業者進行研商,廣納各界意見,使政策兼顧實際使用需求與環境保護,營造雙贏局面。

環保署建議民眾購買乾電池時應以「生活作環保、消費看標章」之觀念,優先購買環保標章之產品,才是經過認證之無汞電池,於消費之同時亦對環保盡一份心力。另對於其他電池廠商,環保署亦提出呼籲,鼓勵踴躍申請環保標章,除可對其產品進行環保認證,讓消費者購買有所依據,亦能善盡企業之環保與社會責任。

一般消費者或廠商欲獲得無汞電池產品及環保產品之相關資訊,可至http://greenmark.epa.gov.tw查詢。或由環保署網站內點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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