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7月27日召開「彰工火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邀請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進行審查,對於初審結論,環保署表示:「彰工火力電廠案尚未提環評委員會審查,環保署對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結果並無預設立場。」
環評專案小組針對台電公司於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興建彰工火力電廠,各界關心每年增加428.8萬公噸二氧化碳之排放量,是否符合94年全國能源會議之重大能源投資計畫處理原則,以及京都議定書規範的二氧化碳減量方向等議題。環評專案小組認為,除開發單位所提各項二氧化碳減量措施外,專案小組並要求開發單位承諾本案採用高效率發電機組、最佳可行性污染防治技術(BACT)、持續推動節約能源及提昇能源效率工作。此外,更應加強綠色能源、再生能源等替代能源開發,營運前完成種植90公頃多層次、多樣性喬木,並負責維護管理、持續與當地居民溝通,徵得相關鄉鎮公所共識後興建、避免溫排水對漁業產生影響等條件下,作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建議,但是依據環評審查程序,該初審結論仍需提報環評審查委員會議討論。
環保署強調,環評審查委員會將本於權責及專業,針對本案專案小組初審結果,包含溫室氣體排放之各項環境因素及可能環境影響審慎審查,不會預設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