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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屎尿攏是寶 廢水「胡亂排」臭味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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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6-04-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長期困擾彰化縣溪湖鎮與二林鎮交界的東螺溪村居民的異味污染源查獲了。

環保署近期常接獲民眾陳情彰化縣二林鎮大型畜牧場異味問題,經聯合彰化縣環保局,與彰化地檢署李秀玲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長達數月之監控與蒐證,於4月22日凌晨查獲某畜牧場惡意繞流未經處理之「豬屎尿原廢水」,並使用地下水充當放流水混淆環保單位之查核,該畜牧場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誠實申報廢水量,涉犯同法第35條行政刑罰規定,業者遭移送法辦。

該大型畜牧場飼豬隻近萬餘頭,周遭民眾因場區異味問題,多次進行陳情及抗議,環保署、環保局與農業單位為協助該牧場解決異味問題,除協助畜牧場業者與民眾進行溝通,並指導業者如何妥善處理場區污染物以降低異味問題。惟該畜牧場業者非但未妥善處理豬隻所排放之「豬屎尿」,且抱持僥倖心態於廢水收集槽裝設繞流管線,利用凌晨夜深人靜時段將「囤積」之豬屎尿原汁原液排放至場區外之道路側溝並匯入灌溉渠道。

該畜牧場蓄意繞流排放廢水行為除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8條之1規定外,亦屬同法第73條所稱之情節重大,後續如查有未妥善處理廢水之所得利益,除依規定裁處一定金額之罰鍰外,並將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予以追繳。另其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亦涉犯同法第35條不實申報之行政刑罰規定。

環保署強調,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絕不停止,打擊不法環保犯罪也將持續進行。另呼籲畜牧業者加入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的行列,不但可免繳水污費、推廣初期亦由專人全程免費協助撰寫計畫書等;沼氣發電的部分,台電還將以一度電5.0087元向業者買回,讓豬牛「黃金」變成真正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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