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販店、物流業者運輸過程使用的塑膠包膜,因殘留不同材質的標籤、膠帶及防水布影響分類回收,廢棄後多以焚化處理。為推動塑膠資源循環,環保署已建置平台,媒合量販店、物流業、清除機構與再利用機構等上下游業者,使具有物料回收價值之包裝膜順利成為塑膠再生原料。希望藉由推動示範點運行,鼓勵更多業者參照示範點運行,擴大塑膠包裝膜資源循環再利用。
目前塑膠袋、膜的回收,因材質複雜與國人使用習慣易造成油漬雜質污染,使得分類回收成本過高。但是量販店的包裝膜材質較單一,多為PE材質且不易受油漬雜質污染,產源只要做好分類回收,以物料回收方式會有最大的資源效益。目前全臺約150餘家量販店,推估每年約有1,700公噸廢棄包裝膜產生。因此環保署優先選擇以量販店為推動示範點對象,經媒合業者串聯合作,進行包裝膜再利用示範點的推動。
塑膠包裝膜從拆卸經分類打包,交由清除機構清運至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機構將塑膠包裝膜揀選、破碎、清洗、乾燥、熔融、造粒,做成塑膠再生原料,可再製成塑膠袋、膜、容器等包裝材料。本次包裝膜再利用示範點的推動方式,產源端量販店業者須改善包裝膜拆卸作業流程,儘可能將標籤或膠帶等雜質去除且獨立貯存,及加強員工訓練等。清除業者考量包裝膜重量輕、體積蓬鬆,調度壓縮車專車載送以節省運輸成本。再利用業者以具有洗脫標技術的設備,去除標籤或膠帶等雜質以提高塑膠再生料品質。
環保署表示,透過本示範計畫影響及鼓勵更多業者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後續環保署將擴大納入更多家量販業、物流業者,參照塑膠包裝膜循環再利用示範點運作方式進行推動,促進更多塑膠資源回收循環,也使民眾對我國塑膠再生技術有所認識,共同打造循環經濟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