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陳總統允諾於95年召開全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高雄縣政府於94年11月29日假高雄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第二場「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議題蒐集會議」,邀請專家學者、事業單位、環保團體、工業區服務中心及政府機關等代表約50位人員出席,針對國土規劃、環境品質、資源保育、污染防治、災害防治、社會公義等永續發展議題提出相關建言。
環保署表示,由於高雄民眾十分關心南台灣發展,長期關切國土規劃、環境品質、污染防治等議題,與會人員紛紛針對高雄地區提出永續發展建言。
本次會議共提出13項議題,如「擬訂零廢棄物的目標及措施」、「擬訂自然保育相關法令及具體保護措施」、「建立集水區河川永保利用的機制」、「建立舊工業區的更新」、「建立整體性的環境基礎資料庫」、「建構社區安全與照顧體系」及「鼓勵業界汰舊換新以根留台灣」等,期盼提供未來全國「國家永續發展會議」討論之餘,可落實為國家永續發展政策,以促進高雄地區永續發展,建立繁榮進步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