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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布桃園復水地區飲用水抽驗結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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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9-0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為確保桃園地區恢復供應自來水地區之飲用水水質安全,環保署及桃園縣環保局於昨(五)日派員抽驗檢測大湳給水廠供水水質中重金屬、大腸桿菌群情形,及桃園縣環保局於今(六)日派員於龍潭給水廠、平鎮給水廠及大湳給水廠供水水質進行餘氯及濁度項目採樣檢測工作,採樣檢驗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民眾可安心使用。

環保署表示,供水初期因水源濁度仍高,致使部分地區餘氯或濁度都較平常略高,籲請民眾在復水後飲水應確實煮沸,為減低水中餘氯量,可於煮沸後掀蓋再煮三到五分鐘。另針對9月3日至9月5日民眾自行送驗的十九件井水水樣檢驗結果,有十五件大腸桿菌群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主要是因為未經過消毒處理,及十五件錳、一件鐵之項目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但該二項係屬影響適飲性項目,對人體較無影響。

環保署籲請過渡時期使用山泉水及井水做為飲用水者,應煮沸後才可以飲用,切勿生飲。該署及桃園縣環保局將繼續進行桃園地區之飲用水水質查驗,如桃園地區民眾察覺飲用地下水水質有異常時,請洽桃園縣環保局(03-3354943)或環保署檢驗所(03-4915818轉2500)協助水質檢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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