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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紐埃籍雲海(YUN HAI)貨輪擱淺事件應變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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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5-02-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環保署於今日(2月25日)凌晨3時11分接獲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通報,一艘載有145公噸重柴(燃)油的紐埃籍雲海(YUN HAI)貨輪(總噸位為8,575噸,長116公尺,寬21公尺),於澎湖縣吉貝嶼東南方約4.5浬(即屈爪嶼岸際)擱淺,該署隨即啟動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機制,立即派員赴澎湖縣,並於下午2時30分邀集澎湖縣海巡隊、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與農漁局等單位召開應變因應協調會議,即時掌握船舶狀況及預防油污染洩漏相關應變措施,確保海域環境品質。

環保署接獲通報後,即洽澎湖縣政府環保局確認船舶擱淺地點附近狀況,並未發現油污染情形,並請該局調度應變資材至附近場所預為因應。該局已將吸油棉、吸油索等器材運至鳥嶼國小,如有油污,可立即執行除污作業。該署並運用油污染擴散模擬系統,依當日海氣象條件預測24小時內如有油污洩漏可能影響的範圍,後續將持續依據當地海氣象條件更新模擬預測結果。同時該署也申請福衛二號衛星自2月26日起執行監控作業,期有效掌握事故地點附近海域狀況,以提供現場污染應變處理參考。

環保署為降低本事故船舶殘存油料洩漏風險,今(25)日上午已函文交通部航港局依據商港法第53條相關規定,立即限期船東代表移除船舶並加強戒護應變能力,對於萬一發生漏油應有應變計畫,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污染。另持續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交通部等中央部會保持聯繫,並協調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間單位,必要時共同合作執行海上與岸際油污染緊急應變作為。

環保署於今日下午2時30分於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邀集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海巡署第八海巡隊、第七二岸巡大隊、陸軍澎湖防衛指揮部、海軍馬公後勤支援指揮部及澎湖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緊急應變協調會議,該署於會上請交通部航港局儘速辦理難船殘油移除工作,避免船舶殘油洩漏;並於海象狀況及安全許可下,儘速安排輪機長及船員登船進行殘油轉艙作業。另該署於會中並協請相關單位支援澎湖縣政府海洋油污染應變能量,將各類型吸油棉索及攔油索等資材備變。

環保署本於海洋污染防治主管機關權責,於接獲事故通報後,立即聯繫相關中央部會、地方環保機關與民間單位,並運用科技工具強化油污染緊急應變效能,預為因應相關海洋油污染應變工作,並未因新舊政府交接期間而有所懈怠,以保護海洋環境及維護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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