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明(8月8日及9日)連續兩日,環保團體分別在臺中及高雄舉辦反空污抗暖化遊行,提出減污無煤零碳等訴求,環保署表示,不論是在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煤炭使用及溫室氣體排放,政府與民間目標一致,已依循「空氣污染防制法」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各項減污減排法令規定及方案,並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落實,有關環保團體呼籲加速淘汰老舊燃煤電廠及關切國(公)營事業之減污減排,環保署於107年亦與經濟部共同盤點減量及每季追蹤改善情形,不僅空污排放逐年持續降低,中南部亦展現空品改善成效。
面對減碳與空氣品質改善議題,政府積極推動「展綠、增氣、減煤」政策,在大幅提升再生能源發電及減煤增氣政策下,規劃我國燃煤發電占比將從107年之48%降至114年之27%,環保署與經濟部也持續督促大型國(公)營事業空污改善,特別是環保團體關注中南部優先減碳改善空污部分:台電「台中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105年至108年已減量1萬8千餘公噸,減量幅度達50%,推估至114年減量可達78%;「興達發電廠」減煤增氣計畫也持續執行中,105年至108年減量已達57%,老舊燃煤機組於112年起陸續除役;「中鋼公司」108年相較105年也已減少16.8%污染排放,預估於109年空污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37.9%,整體改善工程規劃至112年完成。此外,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8年底止,臺中市紅害站日數從105年的71站次降至108年的5站次,改善幅度達93%,另外高屏地區紅害站日數從105年279站次降至108年50站次,改善幅度達82%,整體空品呈現改善趨勢。
環保署進一步說明,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複雜且需長期投入的工作,我國設定目標以先緩後加速的減碳路徑來務實推動,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範制訂「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訂定涵蓋六大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核定地方政府提出「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並制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對抗氣候變遷。為能有更多的減碳管制工具及誘因制度以強化精進,目前環保署正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檢討修正,過程也會落實公眾參與程序,結合產官學界進行研商,導入外部專業意見。同時已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臺」,讓公眾瞭解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及行動方案執行情形,並廣徵各界意見,做為下一階段行動方案執行參考。
環保署強調,全球暖化為跨越疆域的國際議題,各國在應對時皆須面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技術發展擴散及金融資金到位等多元且艱鉅之跨部門、跨領域的複雜性,而在「減污減煤減排」議題上,也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加速推動各項作為,環保署109年提出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規劃了109年至112年污染改善相關政策方針,並已獲行政院核定,將持續研訂空污減排及減碳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政府將持續努力,期盼來自企業單位、地方社區、民間組織及所有每一個公民共同參與,以多管齊下的方式達成減碳目標與維護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