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為考量國人因飲水途徑暴露於戴奧辛等污染物引起之健康風險,將增修訂戴奧辛等五項飲用水水質標準。我國現行飲用水水質標準已列管54項污染物,修正後管制項目將增加至56項,逐漸趨向與歐美等先進國家相當的標準。
根據毒理資料顯示,戴奧辛屬於持久性污染物及人類致癌物,不易溶於水,而在淨水場處理過程中很容易被去除,全世界除美國飲用水水質主要標準有管制戴奧辛項目,其最大限值為30皮克/公升(每公升水一兆分之30公克),目前並沒有其他國家訂定飲用水水質戴奧辛標準。
環保署表示,為免除民眾對飲用水水質中有戴奧辛污染的疑慮與恐慌,在飲用水水質標準準中,規範最大限值為每公升12皮克,其數值是依健康風險為百萬分之一而考量訂定。環保署表示,由該署環境檢驗所進行國內淨水場原水與清水之背景調查,其結果為原水中戴奧辛之數據分布範圍0.010~0.079皮克/公升,清水中戴奧辛之數據分布範圍0.002~0.017皮克/公升。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之管制項目,尚包括新增「亞氯酸鹽」(僅限添加氣態二氧化氯消毒之供水系統),最大限值為1.0毫克/公升,加嚴「鉛、銻」2項管制項目之最大限值分別為0.01毫克/公升、0.005毫克/公升,以及將「溴酸鹽」管制範圍由僅限添加臭氧消毒之供水系統修正為所有的供水系統。前述4項均是疑似致癌物質,且經廣泛蒐集世界衛生組織、歐盟、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的管制趨勢,參考毒理資訊外,並兼顧國內處理技術、檢驗分析方法及國內已累積充分的科學性數據,加以整體檢討,綜合評估其納入飲用水水質標準增(修)訂之可行性。
上述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與修正條文對照表已載於該署網站(其網址為http://www.epa.gov.tw/epalaw/index.aspx)環保法規/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對於公告內容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提出。此外,若民眾有需進一步認識戴奧辛的風險,請參考該署網站(其網址為http://www.epa.gov.tw/attachment_file/全民認識戴奧辛定稿本940530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