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年度將加強查核輔導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之事業,為瞭解自行處理之事業的處理程序、方法、能力等,環保署將對相關事業之上網申報資料、營運紀錄、清理契約書內容進行查核,並針對其廢棄物處理技術、檢討其處理程序之合理性、及評析其處理成效,以期達到妥善處理廢棄物之目的。
對於較具規模之事業,其設置處理設施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以減少事業廢棄物運出廠外處理的風險,並且更能掌握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特性及處理的成效,一直是環保署所鼓勵的。環保署於92年4月30日發布「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針對事業廢棄物採自行處理者,訂有明確的管理規範及許可核發之程序,除為事業廢棄物多元化處理又另闢一新的里程碑外,並予以有效管理。
環保署以往查核輔導對象,大都是以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為主,並未針對自行處理之事業進行查核,但因自行處理之許可自93年起才開始陸陸續續核發許可,取得自行處理許可之事業至今已具一定數量,因此環保署於今年度將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之事業納入查核輔導的對象中,以查核其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之處理設施,是否能夠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並加強對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之事業加以管理。
環保署表示,今(94)年度將派員親赴事業現場,加強查核這些事業之事業廢棄物自行處理及實際營運情形,以及處理後所產生之二次廢棄物的清理流向與申報管理狀況,並針對查核情形提供輔導改善的建議,以期事業得以確實遵循環保法規妥善處理其事業廢棄物。該署同時也呼籲業界善盡企業責任,共同配合事業廢棄物減量、回收及再利用工作。